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说明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说明

公开时间:2025-11-21 公 开 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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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职工债权公示说明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11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东易日盛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12月6日止。

如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申请更正。特此说明。

管理人联系方式:13683235416、13683203234;

管理人邮箱:dyrsycz2024@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职工债权表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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