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09 公 开 人: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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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向吕 联系方式: 15086464343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3-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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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3日作出(2024)黔0113破申28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展大恒品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41230作出2024)黔0113破申2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展大恒品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以下称: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展大恒品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展大恒品公司“贵阳市白云区青龙大道右侧86.7亩项目”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展大恒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经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现注册地址为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街道氧化铝片区新园路东侧青龙大道西侧,展大恒品公司2021年7月7日与贵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G(21)04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20113-2021-CR-0050),以502030084.6元取得坐落于贵阳市白云区氧化铝片区新园路东侧青龙大道西侧(国土编号:筑国土G-2021-037,土储编号:白储-2021S-04号)、宗地编号为G(21)047中的57807.9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年9月17日展大恒品公司取得前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黔(2021)白云区不动产权第0014006号,该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已被人民法院查封。

二、项目情况

展大恒品公司开发建设的“贵阳市白云区青龙大道右侧86.7亩项目”,规划建设19栋,总建筑面积约242,562.17㎡计容建筑面积166,859㎡(其中:高层住宅118,422㎡、洋房21,179㎡、社区底商16,686㎡、公租房7,148㎡、公建配套用房3,424㎡、产权车位1,387个、人防配套车位231个)。项目共规划住宅楼19栋、S1商业(售楼部)1处。目前1#、2#、售楼部、九大服务区主体结构工程已完工,合计建筑面积24794.32㎡。3#共计31层,目前已建成5层,建筑面积2597.85㎡;4#共计30层,目前已建成1层,建筑面积429.5㎡;5#共计32层,目前已建成3层,建筑面积1204.32㎡;3-5楼车库已完成两层的主体结构建设,合计建筑面积9000㎡。目前全部完成建筑面积38025.99㎡。项目自2023年10月停工至今,部分房屋已经销售

项目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本介绍仅供参考。

三、投资人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

3、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完成本项投资;

4、拥有与投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17:00截止。(临时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0-21层。)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者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报名者基本情况及介绍;

3、《投资方案》;

4、资金证明材料,如资产材料、存款证明等;

5、授权委托书,明确洽谈投资事宜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授权范围;

6、承诺符合本公告投资条件的函;

7、其他认为应当提供的资料。

报名者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按时提交报名文件。

(三)报名保证金

报名者参加报名的,除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外,还应向临时管理人账户支付10万元报名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者未中选的,报名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

(四)资格审查及尽职调查

1、临时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按照本公告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向报名者出具正式的《投资意向确认函》,确认为意向投资人。

2、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项目尽职调查,了解项目情况、投资要求等,展大恒品公司及临时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向临时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五)投资方案评审

1、经审查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投资意向确认函》后根据对企业和项目调查的情况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正式详细的《投资方案》,同时向临时管理人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按期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正式投资方案及缴纳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投资方案》需要符合展大恒品公司、临时管理人提出的投资要求,最终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正式投资人。

3、经评审确定的正式投资人根据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与展大恒品公司签订投资协议。

4、经评选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5日内无息返还。

5、投资人中选后又放弃投资的,投资保证金不予返还,临时管理人有权另行招募投资人。因投资人不诚信行为给展大恒品公司造成损失的,展大恒品公司有权追偿。

、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关于展大恒品公司及项目相关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了解的情况为准,所有接洽和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综合判断、理解并独立进行决策,以最终的投资协议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2、如出现影响展大恒品破产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临时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行为,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

3、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临时管理人。

4、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账号:240200113920031624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

5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向吕15086464343;何丹,18685057509,电子邮箱:1178738432@qq.com,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0-21层。

6、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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