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银行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海南发展银行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16 公 开 人:海南发展银行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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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展银行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451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海南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海发行”)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海发行及五家信用社破产清算组担任海发行管理人。

海发行的债权人应于202489日(含当日)前通过“律泊智破系统”(网址:https://lawporter.com;项目编号:2446000001)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李思涵;联系电话:0898-662083980898-66233944;联系邮箱:hfhglr@vip.163.com;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号),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824900分在海口破产法庭(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68号)和“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可根据短信通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律泊智破会议系统”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具体事宜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发展银行管理人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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