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7-17 公 开 人:北京先锋兴盛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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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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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债权人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2025)京0114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侯全军申请北京先锋兴盛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兴盛”或“被申请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2025)京0114破1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担任先锋兴盛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的初步核查情况,特向贵方致函,请贵方在2026年8月25日前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债务人是否存在对贵方的未偿还债务。若贵方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需说明相关债权的种类、金额、利息等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烦请填写附件3中的债权申报材料样式文书)。若贵方逾期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贵方补充分配,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贵单位承担。如贵方掌握债务人相关财产线索可一并向管理人提供。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25)京0114破17号《公告》,被申请人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9月8日9时0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会议将由法院合议庭主持。本次债权人会议形式为钉钉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债权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代表、职工)应以其经实名验证的手机号注册的钉钉账号,添加管理人工作人员钉钉号(15026505521),管理人将在会前组建会议群、并在会前发送会议文件。参会人员应于正式会议召开前十五分钟登录钉钉,确保登录设备正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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