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01 公 开 人:贵州百里杜鹃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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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2023)黔0581破1号

 

本院根据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2023年11月7日裁定受理贵州百里杜鹃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2023)黔0581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百里杜鹃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贵州百里杜鹃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432日前向贵州百里杜鹃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联邦金座十楼威迪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51700;联系人:张雄,联系电话:15519763968;联系人:徐吉,联系电话:1528974188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贵州百里杜鹃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百里杜鹃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311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地址:贵州省黔西市文化路)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工商登记的负责人的,应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外的员工参会,除前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员工身份证件及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员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自然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或债权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的推荐书;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律师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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