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09 公 开 人:六盘水振兴伟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80次
  • 打印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022

 

本院根据申请人六枝特区农旅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3127日裁定受理六盘水振兴伟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16日指定贵州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六盘水振兴伟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六盘水振兴伟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314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及办公地址: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469号,贵州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杨健15287730517:邮箱:850754252@qq.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六盘水振兴伟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六盘水振兴伟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32814:00时在贵州省六枝特区六枝宾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与债权人系夫妻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为债权人员工的,应提供工作证明。

 

特此公告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振兴伟业公司(2024)黔02破2号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