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共益债招募公告

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共益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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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共益债招募公告

2026年3月1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银海万向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银海万向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现就公开招募共益债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银海万向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罗诗杰,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058199956U,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栗胜路59号14栋1单元10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海公司股东大圣广场河北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7.2%,泉州泰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1%,正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

经审计机构初步审计、审核并调整后,截至2025年9月30日,债务人资产总额为334,427,150.82元,负债为507,563,831.22元,净资产为 -173,136,680.40元,资产负债率为151.77%。

二、开发项目情况

银海万向公司开发的正阳富迪广场项目位于长安区栗胜路以北、胜利大街以东、栗新小区以西,项目规划用地19.2亩(商服用地10.8亩、住宅用地8.4亩),总建筑面积7.86万㎡。规划建设3栋楼及地下车库,1号楼为26层商业办公楼、2号楼为33层回迁住宅楼、3号楼为3层商业楼,1号楼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部分楼层暂不预售),1号楼、3号楼在建工程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部分地下车库办理了抵押登记。目前,3栋楼均已封顶,地下车库主体已完成。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停工。

三、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及用途

借款规模:1.3亿元,按照实际资金使用计划分批支付,最后一笔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

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8%(逾期利率另行协商),自每笔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借款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30日

具体借款金额、利率及期限等相关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共益债借款协议为准。

借款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设计、监理等续建过程中的必要开支。

四、借款清偿的保障

1.债务人项目销售回款。

2.共益债本息清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清偿或等价物直接偿还。

3.优先获得清偿的法律依据

本次借款系为债务人复工续建发生的债务,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之规定,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共益债务及时予以优先清偿,根据债务人资产情况亦可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

五、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相应的投资实力;

3.共益债意向出借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

4.财务状况良好,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共益债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认可本次招募公告,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和提交相关材料;

6.若法律法规、政策等或与本次出借相关的主管部门对出借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出借人应满足要求;

7.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意向出借人必然被确定为出借人的承诺。

六、招募程序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披露的有关债务人信息、数据由债务人及相关第三方机构提供,仅供意向出借人参考使用。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意向出借人可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获取。招募公告不能代替意向出借人的尽职调查,意向出借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可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相关意见等。报名并决定出借的,视为接受招募公告各项要求,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出借,相关出借风险由意向出借人自行承担。

2.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共益债借款意向书,内容应包括共益债出借人基本情况,接受本公告有关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全部条件,偿还时间、偿还方式等必要条款。

2.主体资格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审核。

3.意向出借人最新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原件。

4.意向出借人介绍(含单位简介、股权结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5.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意向出借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8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

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现场提交/邮寄资料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阜康街道栗胜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楼银海万向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齐律师,联系电话:15732123602。

(四)报名保证金

1.申报人在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需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户名: 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账号:675006968,在付款时备注“银海万向公司重整案共益债报名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报名期限届满前未交纳保证金的(以到账为准)视为没有报名。

2.交纳保证金后又放弃参选或未中选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申报人遴选或中选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债务人信息、资料的。

3.交纳保证金后中选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共益债借款本金。

(五)尽职调查

符合招募条件的意向出借人,可对银海万向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出借人对尽职调查结果及风险自行承担责任,同时对知晓的事项承担保密责任。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出借人自行承担。

(六)意向出借人确定

1.遴选谈判。管理人在收到意向出借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共益债出借人的遴选工作。若仅有一名意向共益债出借人报名,则管理人将与其协商确定共益债借款利率及其他条件。多名意向共益债出借人均在法定期限内报名,管理人将按照借款利率、放款周期、还本付息安排等,本着降低债务人融资成本、缩减放款周期等目标遴选确定一名共益债出借人、一名备选共益债出借人。对于未中选的报名方,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未能中选的报名方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将于共益债出借人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未能中选的报名方无息退还。

2.签署协议

确定共益债出借人后,管理人将相关情况报请人民法院,并依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如共益债出借人拒绝签署前述协议,或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共益债资金的,管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取消其出借人资格,重新确定共益债出借人。

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报名参与!

 

 

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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