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公告

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3 公 开 人:方城县宏祥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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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12-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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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 1322 破 5 号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08 月 28 日作出(2024) 豫 13 破申 70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樊长根对被申请人 方城县宏祥建材有限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作出(2024)豫 13 破申 7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指定我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 五条的规定,未收到本院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 内向管理人(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与范蠡路交叉口 300 米 路北(公积金 11 楼),单位:河南新律律师事务所,联系 人:赵杰,电话:13782177469、0377-63231866)书面申报 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 午 9 时在方城县人民法院办公二区 306 室召开,望准时参加, 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 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院印]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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