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分配的公告

关于首次分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8 公 开 人: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46次
  • 打印

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武汉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及武汉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分配的公告

2025)国美电器破管字第48号

2025)国美安迅破管字第36号

2025)国美售后破管字第33号

2025)国美家电破管字第38号

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武汉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武汉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分别指定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清算组、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清算组、武汉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武汉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24)鄂0112破106号之二、(2025)鄂0112破1号之一等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确认国美四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现拟对职工债权进行分配,债权金额与分配金额见下表,该分配为本案首次分配。建设工程债权在特定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由于本案中建设工程已灭失,故按照普通债权进行清偿。此外,因本案中职工债权尚无法全额清偿,故税款债权、普通债权、劣后债权等,不参与此次分配。


债权金额(元)

分配财产金额(元)

国美电器

18,441,020.14

2,950,563.24

国美家电

188,088

30,094.08

国美安迅

956,614.54

153,058.33

国美售后

243,647.03

38,983.52

 

特此公告。

 

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武汉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武汉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2日


附件

首次分配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