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广西玉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14 公 开 人:广西玉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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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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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6)玉麒破管字第3号


广西玉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2026年6月23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广西玉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29日指定广西都维律师事务所为广西玉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依法查明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负责开展债权登记与审查工作。请各债权人按本通知内容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宜

(一)具体申报要求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附件《债权申报须知》的要求,提交本公告所附各项文件,并在《债权申报表》中如实、明确填写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有无共同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详见附件:《债权申报须知》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本案债权人应优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https://zxfw.court.gov.cn/pochan)进行线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处。

操作流程详见:《网上申报债权操作指引》

2.现场申报

债权人选择现场申报的,应在2026年8月25日前(上班时间)到管理人办公室进行现场申报。管理人将对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申报债权地址及联系方式

管理人地址: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领秀城C12栋1113号广西都维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黎天甫

联系电话:13788383225

邮箱:dwls2018@qq.com

三、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4日9时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湖画卷小区西北侧约300米处。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广西都维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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