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48次
召开时间:2025-07-08 09:00
  • 打印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2025年5月26日裁定受理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贵州道仁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省兴义市弘达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月8日9时00分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