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矿建二大院)场地招租公告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矿建二大院)场地招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5 公 开 人:矿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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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矿建二大院)场地招租公告

 

2021年12月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矿建集团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于2022年3月9日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矿建集团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2025年2月《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更)》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现已进入执行阶段。位于柳州市柳邕路364号(矿建二大院)的国有划拨土地目前暂时闲置,为执行《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更)》,现管理人将该地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在此,特向全社会发布此招租公告。

一、公告须知

1、本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对全体意向承租人均平等适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承租人应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规则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矿建集团公司及出租标的物概况

1、矿建集团公司于1975年12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蔚,住所地为柳州市柳邕路364号,股东为广西垚福贸易有限公司(占股62.55%)及其他十二名法人、自然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6046260。

2024年12月4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矿建集团公司破产。2025年2月矿建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更)》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2、出租标的物概况

(1)位置及面积:柳州市柳邕路364号(矿建二大院),不动产权证号:桂(2022)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207051号,产权证记载面积为29870.19平米。特别说明:已完成地面硬化及划定停车位的部分已规划为景祥苑小区的停车场,占用该地块约十亩土地,不纳入本次场地招租的范围。

(2)产权状况及规划用途:产权证号为“桂(2022)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207051号”,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3)现状:出租范围内地上有约10000多平米待拆除的无证危房(砖混、砖木结构建筑物),危房里尚有11户“钉子户”强制居住,且有部分景祥苑小区的居民占用部分危房用于仓库、车库、养鸡场等;其余为空地(空地多为无证建筑物之间的通道、杂草地、居民菜地)均未进行路面硬化。

三、承租人资格条件、报名方式、投标方案

1、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承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同时载明意向承租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④管理人根据意向承租人具体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包括: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载明意向承租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

(2)向管理人递交参与本次公开招租(竞标)的承诺函,内容应包括:①对于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的保证;②承诺无条件接受遴选结果;③承诺在被遴选为承租人后以不低于其所提交投标方案的条件与管理人签订租赁协议并执行;④承诺若提交材料不真实或被选定为承租人后单方拒不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同意管理人将已交付的保证金全部没收作为矿建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处置。

(3)向管理人提交租赁方案(竞标方案)。租赁方案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租期一年,月租金不低于5万元,可以每月一付。②押金不低于10万元,若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45天的,管理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押金,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占用土地、房屋期间的租金。③因该地块今后可能被政府收储、出让,故在租期一年期满后租赁关系即转为不定期租赁,若出现政府对该地块进行征用、收储的(或管理人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需要对该地块挂牌拍卖的)情形,租赁关系即终止,承租人应向管理人及时交还土地。但除了上述情形外,管理人不再另行招租或无故终止租赁关系。④承租人可对租赁场地进行一定的临时性改造,但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其临时性建筑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相关报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但改造方案需向管理人报备。⑤实际履行的租期达到三年以上的,第四年开始租金应适当上浮,每年租金上浮的比例在2%-5%之间,由管理人调查了解类似场地租金价格及咨询中介机构后确定。⑥承租人可以要求最多四个月的免租期对场地进行拆迁、平整和适当改造。⑦签署租赁合同之次日起计算租期,承租人即可入场对租赁场地进行管理,管理人予以配合。⑧承租人对出租场地的使用应符合政府规划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场地内水电、消防等设施的改造、维修、维护。⑩出现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情形的,管理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租赁场地交还管理人。⑪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若无违约行为,管理人在承租人交还租赁场地后10日内将10万元押金无息退还承租人。⑫出租场地内的危房由承租人协调政府部门通过法律渠道依法予以拆除,管理人予以协助;若签订租赁合同后四个月仍无法全部拆除场地内的平房的,承租人应将相关情况完整、如实报告给管理人,管理人可考虑是否解除或变更租赁合同。

3、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大厦A座十层;邮政编码:545006;

(3)联系人:莫荟律师,18276829894。

四、投标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应缴纳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竞标保证金为10万元,意向承租人最迟应于2025年7月10日18时前将竞标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达管理人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账号:660000016447000016

2、尽调

意向承租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与出租标的物有关的明细资料的,可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在意向承租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书面尽职调查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

3、竞标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承租人应自中标(缴纳竞标保证金并收到管理人出具的承租人确认函)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租赁协议书(协议内容根据本招租公告和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确定)。如该意向承租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租赁协议书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承租人。

4、承租人竞标成功后,竞标保证金转为租赁的押金。

五、承租人的遴选

若仅有一家意向承租人报名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的,由管理人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并根据其提交的竞标方案和本招募公告签署租赁协议。若有两家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且均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的,由管理人将符合竞标条件的各意向承租人的竞标方案提交给矿建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投票选择最佳的竞标方案。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桂(2022)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207051号”不动产权证

2、矿建二大院内现存的危房现场照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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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桂(2022)柳州市不动产权证第0207051号(景祥苑分割后).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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