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8小时前 公 开 人:曹县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54次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1805300699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15 17:00
  • 打印

曹县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

为推动新干线公司有效资产价值最大化,尽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3、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次招募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等接洽中掌握到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其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二、重整企业基本情况

新干线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在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侯辰,股东为晋城市恒通捷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曹县青岛南路(中国海关南300米路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根据项目取得的证件资料及现状显示:

新干线公司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位于曹县青年路西侧、金沙江路南侧占地面积为86667.2㎡的商业用地,并取得开发建设资质。

新干线公司在该土地上开发建设一期金座国际商贸城和二期金座国际汽配城,总计建筑面积为136788㎡,其中一期金座国际商贸城共开发房屋1591套;二期国际金座汽配城共开发房屋306套。目前两期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水、电、消防、内部装修部分、二次结构等尚处于待建状态。

三、报名条件

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拥有与债务人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房地产行业的从业经验和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4、最近二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行政处罚或重大纠纷;

5、符合上述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者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新干线公司意向投资者招募。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6年10月15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申请表(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名称、通讯方式、报名意向和理由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执照副本原件审核);

3、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企业公章);

4、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

5、意向投资人财产状况说明,包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证明公司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及投资资金来源说明等;

6、认为需尽职调查者,需提供签署的保密承诺函;

7、缴纳保证金的存款证明;

8、其他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以上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所有材料需签字),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五、招募流程及注意事项

1、请有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联系管理人提交申请材料。

2、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进一步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如需要开展尽职调查的,在提交《保密承诺函》,管理人可提供必要之便利。

3、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报名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17时止。

4、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后7日内,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比选标准:根据资金实力、续建方案、偿债方案、企业经验等确定),确定合格重整投资人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参选材料且其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

六、保证金

(一)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未按要求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无息退还:经管理人遴选未入围的,管理人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期限届满前书面撤回报名申请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撤回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人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但人民法院最终不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时,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后,若选定意向投资人成为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与该意向投资人磋商,签订《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协议》,将报名保证金全额转为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待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监督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调整清偿重整债务。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中选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未按管理人通知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2、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未能足额、按期支付投资款、续建资金或偿债资金;未能按期履行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书面警告15日内仍不能整改的;

3、在报名、遴选等阶段提交虚假材料、伪造业绩或资信证明,被管理人查实取消中选资格的;

4、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债务人商业秘密或管理人工作信息的;

5、无故退出、不按投资协议履行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公告及投资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管理人收款账户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曹县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03027101421003749

开户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双阳小微支行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山东省曹县青岛南路嘉华大厦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53006991

特此公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