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康福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焦作康福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3 公 开 人:焦作康福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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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3-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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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焦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1月21日裁定受理焦作康福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3日裁定本案由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30日指定焦作市仁和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焦作康福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26年3月1日前向焦作康福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名豪远景公寓七楼十八号,邮政编码454000,联系人:秦经理,联系电话:1383911415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用 A4纸,下同)。若申报人为自然人,请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代理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债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债权申报书(或,债权申报登记表);

(5)申报债权的证据(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依据等书面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利息、违约金应计算至2026年1月21日止);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申报人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2日上午9:00时在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501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焦作康福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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