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28 公 开 人:福安市华阳船舶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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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7-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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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6)华阳破管字第7号

福安市华阳船舶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6 年 5 月 14 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9破申 1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对福安市华阳船舶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 09 破申 128 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担任福安市华阳船舶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案现定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00 在福安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溪潭镇进仕东路 6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福安市华阳船舶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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