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15 公 开 人:北京本至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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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6-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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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至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北京本至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2025)京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本至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至文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15日作出(2025)京03破3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本至文化公司管理人。

因本案需表决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时间拟确定为6月30日下午14时,召开方式为线上网络会议召开。

北京本至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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