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裁定书

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裁定书

公开时间:9小时前 公 开 人: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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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豫03破申104号

  申请人:洛阳悦合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 区平乐镇张盘村中原金属产业园纬一路1号。法定代表人:吕少杰,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 西工区涧东路50号银城商务港01-01-0603。法定代表人:于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经申请人洛阳悦合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0日作出(2025)豫0303执797号决 定书,以被申请人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

本院查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303 民初313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向洛阳 悦合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327.16元及利息。因洛阳浩德昌 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洛阳悦合商贸有 限公司向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注册 资本5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 登记地为河南省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为于军,股东于军持股80%,股东晋红宇持股20%。 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 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 售;模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金属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陶瓷制品 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 品零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 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日用杂品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 用农产品零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礼品花卉销售;办公用品销 售;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

本院认为,申请人洛阳悦合商贸有限公司系被申请人洛阳浩 德昌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其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被申 请人洛阳浩德昌商贸有限公司经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经申请人申请将其移送破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 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 问题的规定( 一)》第四条第(三)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之 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洛阳悦合商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洛阳浩德昌 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邱平平

审判员:苏晓光

审判员:周亚男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邢芳琪

书 记 员:游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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