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31 公 开 人: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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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2024827日以(2024)黔0112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下称“黔龙检验公司”)强制清算申请,通过摇号的方式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担任黔龙检验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根据工作需要,清算组需委托审计机构对黔龙检验公司存续期间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需委托评估机构对黔龙检验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经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批准,现清算组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黔龙检验公司的概况

黔龙检验公司于2016425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卢洪妹;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经开区(“智汇云锦”孵化基地);注册资本为2500万人民币;现有股东2名,分别为贵州黔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黔龙检验公司75%的股权,北京博赛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黔龙检验公司25%的股权

(二)黔龙检验公司的主要资产

黔龙检验公司现有资产为医药检测设备设施、办公设备及车辆。

二、审计、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黔龙检验公司成立至强制清算受理日(即2024年8月27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具体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黔龙检验公司账面资产的情况,盘点实物资产并编制财产清单,核实账面资产与盘点资产之间的实际差异;

2、配合清算组审核债权,与清算组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3、对黔龙检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根据相关规定据实调整账目和报表;

4、对黔龙检验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查;

5、对公司是否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审查;

6、根据人民法院或清算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协助黔龙检验公司处理纳税申报事宜,并对清算组在强制清算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8、按清算组要求及时提交黔龙检验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黔龙检验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及时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根据清算组要求,及时参加清算组与人民法院、债务人、债权人就评估事项的相关沟通交流会议。

三、审计、评估机构申报条件、提交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开展审计、资产评估业务相关从业资质,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医药检测等相关事务。

(二)审计、评估机构需提交的资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拟推荐从事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相关评估工作业绩等;

2、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职责分工、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成果时限等;

3、报价方案。申报机构提交报名材料中应有报价方案

4、审计、评估机构与债权人、黔龙检验公司及其股东、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依法不应担任黔龙检验公司审计、评估机构情形的声明

5、委托合同范本;

6、其他与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有关的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一经清算组选定,须在清算组规定的日期入驻黔龙检验公司,开始工作;

2、审计、评估机构及其拟委派的工作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3、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4、同一机构或其关联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审计和评估机构的选

四、报名时间

审计、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7日17:30时前,向清算组指定电子邮箱提交《选聘响应承诺函》(见附件)电子版,并持报名材料前往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办公处(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办公室)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密封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封面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清算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或逾期提交《选聘响应承诺函》和纸质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申报地址

报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N区C座N5栋3层24号联系人:邓航  13078581180

邮箱:2240584194@qq.com

六、竞聘机构的比选方式

(一)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期限内,凡向清算组递交报名文件的审计、评估机构,清算组将及时上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后组成评选小组,并于2024年11月8日14:00时在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办公处,组织有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见证的审计、评估机构现场比选会议。

(二)评选小组将根据申报机构的报价,并综合各机构的业绩、服务团队、出具工作成果所需期限、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审计和评估机构。

(三)申报机构的报价需为确定的金额,报价并非唯一考虑因素,比选现场可进行二次报价,但报价并非清算组唯一考虑的因素。

(四)清算组将本次选聘过程及中标结果向人民法院报告后,被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不得拒绝与清算组签订委托合同。

七、审计、评估费用

(一)审计、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二)本项目在强制清算程序或存在由强制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程序中,基于本项目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三)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四)黔龙检验公司强制清算案,暂无资金预先支付审计、评估费用,但审计、评估费用依法作为清算费用(或由强制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程序时的破产费用)在黔龙检验公司财产(或破产财产)处置后,根据清算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支付。倘若公司财产处置后,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按照比例清偿;倘若公司最终无财产清偿的,则不支付审计、评估机构的费用。

(五)参与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一)竞聘机构向清算组提交的申报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清算组均不予退回;

(二)竞聘机构在报名期间内,有意愿踏勘黔龙检验公司及其现有资产情况时,需向清算组提前告知以便清算组配合。

(三)通过比选,中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入场时间,按清算组与中标的审计、评估机构签定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评估的,清算组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此,清算组不承担责任。

(四)若审计、评估机构在报名期间,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清算组评定满足要求后,可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并上报人民法院。

(五)本公告作为清算组与审计、评估机构签定委托合同的附件。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本公告发布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特此公告。

 

贵州黔龙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黔龙检验选聘响应承诺函.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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