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公告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公告

公开时间:18小时前 公 开 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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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宁01破13-1号

本院于2026年3月30日裁定受理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4月29日,本院根据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批准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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