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公告

关于延长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7 公 开 人: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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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大酒店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延长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公告


2025年9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裁定受理对上海豫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案号:(2025)沪03破929号】。2025年10月9日,三中院指定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豫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26年2月11日,管理人发布《上海豫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因本次重整招募恰逢春节假期,部分潜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反映,其内部立项及决策程序尚未完成,为保障全体意向投资人拥有充分的研究与论证时间,进一步提升重整方案的质量与可行性,应主要债权人及潜在意向投资人的申请,现决定:

 

特此通知。

上海豫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 3月 27日

附件

【豫园大酒店】关于延长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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