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强制清算裁定书、决定书

受理强制清算裁定书、决定书

公开时间:10小时前 公 开 人:江门市黄河烧烤炉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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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17日以(2026)粤07清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申请人江门市黄河烧烤炉有限公司(“债务人”)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7月17日以(2026)粤07强清52号《决定书》指定许正学为债务人的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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