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广成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株洲市广成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株洲广成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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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4-0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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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广成化工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2025)湘0204 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龙湘对株洲市广成化工有限公司 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2025)湘0204强清 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法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清算组,负责人 为刘晓燕律师。

现清算组决定于2026年4月7日上午9时30份在湖南法达律师 事务所办公室召开株洲市广成化工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您 /您公司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及地址

(一)签到时间:2026年4月7日周二上午9:00

(二)会议时间:2026年4月7日周二上午9:30

(三)会议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33号福泰国际大厦 A 18楼湖南法达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参会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参会人员:所有向清算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参会携带材料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会后将证件纸质材料及表决票提交清   

(一)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债权人系机构(单位)或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提交载明代理参会表决的特别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 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清算组联系方式:刘律师17607331239,何律师1580733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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