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重整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重整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24 公 开 人: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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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昭 联系方式: 1350068687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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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重整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2025)津0116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五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2025)津0116破15号《决定书》,指定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金狮五矿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法院受理本案破产清算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鉴于法院尚未出具进入重整程序的裁定,本案拟先行开展预重整工作,故管理人现启动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为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资产价值与运营价值,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化,顺利推进破产相关程序,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本次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狮五矿公司概况

金狮五矿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2日,为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2383.345476万元,实收资本12383.345476万元,刘彦锋为唯一股东。

金狮五矿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1号B201室,法定代表人为刘彦锋,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一)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二)国际流通物流业务: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包括自营或代理货物进口、出口业务,接受委托为出口加工企业提供代理进出口业务。(三)第三方物流业务: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四)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场)经营、搬倒装卸,货运代理。(五)铁精粉、焦炭、球团、烧结矿、钢坯、耐火材料、白灰、铁锭、镍铁合金销售;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场地租赁;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3月1日,因金狮五矿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两年未报送企业年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金狮五矿公司主要资产

(一)资产情况

金狮五矿公司的核心资产: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航运六道506号,为金狮五矿公司单独所有,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为2017年6月5日至2057年6月4日,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所载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93703.8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0836.63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物面积为10738.39平方米,但有54.56平方米建筑物已灭失,现实际证载建筑物面积为10683.83平方米,无证建筑物面积152.8平方米。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前上述资产的抵押债权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资产,故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咨询公司进行了司法评估,根据金狮五矿公司以及抵押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可见,金狮五矿公司上述资产评估总价值为13525.82万元。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要求接管金狮五矿公司上述资产,但金狮五矿公司告知管理人现该资产存在他人占有使用的情况,目前管理人拟通过诉讼要求占有使用人员向管理人腾退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案件尚未办理完毕。

(二)投资方式 

1.本次招募不对投资方式进行限定。

2.投资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本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投资方式。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列明的金狮五矿公司有关情况不应作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请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务必仔细审查金狮五矿公司资产、股权等情况,并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投资方案,视为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金狮五矿公司资产、股权等现状以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本公告不构成投资金狮五矿公司的要约。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在必要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相应行业准入机制,对照行业规定自行评估并提前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如能转入重整程序,若出现无法变更股权、主体不适合而导致不能作为重整投资人或其他不利后果,管理人不负任何责任,全部后果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报名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17点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步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与Word版本)至管理人指定邮箱(电子邮箱:lizhao@tj-guangxin.com),逾期不接受报名。如截止时间发生变化,以管理人另行公告或者书面通知为准。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及相关附件,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见附件一);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见附件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如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须含机构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

(7)如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须提供三年一期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年度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则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为自然人,须提供资信证明);

(8)如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一并提交公司权力机构就重整事项所做的决议性文件;

3.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自然人按手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4.管理人联系方式: 李昭、李婷。

联系电话:13500686873、 1300136995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内江路交口中海大厦12层。

电子邮箱:lizhao@tj-guangxin.com。

(二) 意向投资人资格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文件后,应当对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管理人将在收到其报名材料后5个自然日内通知审核结果,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收到补正通知后3个自然日内补充,如逾期未补充视为无效报名。

(三)缴纳尽调保证金

形式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出具缴纳尽调保证金通知书,投资人应当于收到通知书后3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200万元,未及时(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尽调保证金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大街支行

账号:02120101040031032

(四)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自管理人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意向投资人已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后,管理人和金狮五矿公司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开始尽职调查工作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尽职调查申请及保密承诺函,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管理人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五)提交重整投资计划及遴选阶段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7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计划。重整投资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资总额、支付期限、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风险防范等。

正式意向投资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确定:一是,唯一提交重整投资计划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意向投资人;二是,如提交重整投资计划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不含1家),管理人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重整投资计划的条件等各项内容,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意向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在被通知确定为正式意向投资人后,应于7个自然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投资总额的10%)。

(六)保证金的没收、退还及转换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取消遴选或中选资格等:

1.提交虚假报名资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对于中途未通过资格审查、投资人尽调后决定不继续投资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尽调保证金及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有)。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尽调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其履约保证金可以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批准,金狮五矿公司继续进行破产程序的,管理人将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返还正式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调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如被选定为正式意向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的协议、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以及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责任、义务或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管理人没收的尽调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用于向债权人分配。

五、风险告知

(一)金狮五矿公司已经于2023年3月1日,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意向投资人需充分考虑被吊销对重整事项的影响;

(二)金狮五矿公司名下场地存在其他主体占有使用,如意向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可能涉及资产移交困难的风险;

(三)金狮五矿公司担保债权人的债权金额高于金狮五矿公司主要资产的价值,且担保债权人为国企,可能存在重整计划草案无法过会的风险;

(四)其他。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供管理人拟重整预招募投资人之用途,不构成投资债务人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三)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金狮五矿公司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附件2拟重整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pdf 下载
天津金狮五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重整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附件1拟重整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报名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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