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结果的公告

关于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8 公 开 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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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13法庭召开。现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管理人(管理人)就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的议程为:第一项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报告,第二项管理人宣读关于债权审查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第三项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第四项管理人宣读财产管理方案,第五项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进行审议,第六项管理人宣读变价方案,第七项债权人会议就变价方案进行审议,第八项管理人宣读分配方案,第九项债权人会议就分配方案进行审议,第十项管理人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第十一项管理人宣读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意见,第十二项债权人就是否停止债务人营业进行审议,第十三项对《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分配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意见》进行表决,第十四项宣读表决结果。

二、会议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为是否同意《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财产管理方案》、《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意见》。

三、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如下:截至会议召开时间即2025年12月16日,出席本次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家,经管理人核查确认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722,928.93元人民币。其中:

(1)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1,722,928.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2)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1,722,928.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3)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1,722,928.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4)《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意见》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1,722,928.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综上,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交表决的四项议案均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铁路分局木材厂铁联地板块加工厂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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