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宏益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郑州宏益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0 公 开 人:郑州昭源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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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宏益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241223作出(2024)豫0108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郑州宏益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益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3日选定郑州昭源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宏益公司清算组对宏益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宏益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25216日前节假日除外),郑州宏益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清算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兴隆东路4号兴隆铺与丰乐路交叉口和昌珑悦2D栋917室;联系人:孙永媛,电话:16692138555;邮箱:3145018066@qq.co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债务清偿方案提交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宏益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26日下午 14:30 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郑州市天轩街与绿源路交叉口向西约800米路北)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郑州宏益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十日

 

 

 

附件

3.公告债权人.pdf 下载
1.受理强制清算申请裁定书.pdf 下载
2.宏益-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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