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0 公 开 人: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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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天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河北天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现管理人就预招募投资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情况

河北天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2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134772039X6,住所地为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北胡街道办事处北杨家庄135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士乾,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企业经营范围: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钢结构安装服务;钢结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天驰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车间、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等。目前天驰公司使用的土地为租赁地。

二、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重整投资人财务状况与信用良好,资金充裕,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四)意向投资人重整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

三、招募投资人须知

(一)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采取公开招募方式。为使意向重整投资人了解天驰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管理人制作本《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天驰公司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情况,或需对天驰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缴纳保证金之后进行;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四)投资人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

四、提交报名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投资人简介;

(三)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前三年财务报表以及本年度截止报名时的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六)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

(七)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需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九)如需查阅天驰公司资产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情况,或需对天驰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提交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

(十)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报名保证金

(一)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人,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户名:河北天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宫市支行;账号:913059013000796131),未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报名材料按作废处理;

(二)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书》项下的履约保证金;

(三)投资人拒不签订《重整协议书》或者签订《重整协议书》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资人在报法院裁定批准投资人重整计划前,单方面退出的,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法院裁定批准投资人重整计划后,投资人不按照约定付款进度付款,管理人可据此终止其重整投资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意向投资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被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投资方的,管理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六、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且提交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天驰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七、提交投资文件

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天驰公司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应在报名日期截止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投资文件:

(一)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计划、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等。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密封后向管理人邮寄。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二)同意投资人以报价金额参与天驰公司投资人招募程序的公司决策文件原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三)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文书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接受管理人直接送达或电子送达有关文件、资料。

以上文件材料,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投资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八、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截止:2026年1月20日17:00;

(二)报名材料递交方式:电子邮箱tianchipochan@126.com;

(三)联系方式:曲律师 15794567883。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天驰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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