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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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10小时前 公 开 人: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批债权核查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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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

第一批债权核查结果的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0日作出(2022)桂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满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月20日作出(2022)桂01破申3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受理债权申报并审查债权,并登记造册,编订债权表,并已于2025年7月2日通过破易云系统、全国破产重整信息网将当前已经审查完成的债权汇总编成债权表,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核查期内部分债权人对债权表的部分审查结果提出了异议,管理人已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调整,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维持。管理人根据异议审查结果整理形成《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一批)》,现将该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债权人若对《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一批)》的记载仍然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视为对《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一批)》记载的债权核查结果无异议。届时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裁定债权表记载的债权为无异议债权

特别说明:本批次债权核查结果公告是对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当前已经完成审查的部分债权核查结果的公告,如果您申报的债权不在本次公布公布的《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一批)》中,管理人将会继续完成您的债权并在后续批次中提交核查并进行公布,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管理人19162281553)。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附: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一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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