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36次
联系人: 丁律师 联系方式: 1892184527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1-10 23:59
  • 打印


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苏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债务人的申请,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宁法院)于2026年4月13日作出(2026)苏092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17日作出(2026)苏0923破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6年9月18日,经阜宁景程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阜宁法院作出(2026)苏0923破3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对苏民公司进行重整。

为加快推进重整程序、盘活资产,实现资产价值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推动和保障苏民公司重整成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募公告为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意在披露苏民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告内容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经营风险等,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

3.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管理人有权视本案实际情况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延长、修订、补充、撤回、重新发布、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成功招募投资人后,投资人通过持有苏民公司100%股权,控制苏民公司重整范围内的相关资产。重整投资人不承担重整之前的苏民公司债务(以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形式,明确债权人不得向重整后的苏民公司主张权利)。

6.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或权益明细由债权人会议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对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和权益的处置及债权清偿等工作。

7.重整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苏民公司概况

(一)苏民公司基本情况

苏民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敏,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923MA1P8C4C18,注册地址为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其股东为阜宁景程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四维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经营状态为:停业。

经营范围:光伏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苏民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不动产情况

苏民公司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其所使用的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的A1、B1厂房租赁自富昱能源科技(阜宁)有限公司。另,苏民公司在第三人土地上建有11幢房屋(包含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中尚有大量污水及沉淀物未处理。

2.动产情况

苏民公司名下有一辆车牌为苏JS953F小型普通客车,管理人已经接管,车辆具体信息如下:


车辆品牌号牌号码使用性质车辆识别代号车辆类型机动车状态
别克牌苏JS953F非营运LSGUA8370JE00822小型普通客车查封、未抵押

3.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家具)

苏民公司主要财产为存放在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的A1、B1厂房的6条光伏电池生产线(含内部线缆)及若干办公用品(家具)。

三、招募目的及重整财产范围

(一)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战略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战略投资人在产业、财务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和促进苏民公司以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重整方案,统筹推进重整工作,保障名下资产长期稳定经营, 化解债务危机,提升核心资产价值,依法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的清偿比例。

(二)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

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苏民公司的11幢房屋(包含废水处理站)、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含线缆、电力设备、消防系统、大宗气体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超纯水处理系统、制冷空调设备、废水输送系统、钢平台;不含9台MAIA背钝化自动化(规格型号:RTA-3500L/UL)】。

车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重整范围以外的资产,由管理人处置后依法分配。

四、招募方案

(一)招募程序

1.发布公告: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京东网等平台公开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投资人要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投资人身份信息、投资人简介、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总金额。

4.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参与竞选(报名时)需缴30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保证金则转为投资款,未中标的由管理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不按重整投资人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投资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5.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需要开展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可在缴纳完保证金后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可予配合。

6.投资人的选定:本次招募将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竞争性比选。管理人在人民法院、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投标人综合企业信用、投资方案、投资金额、履约能力等情况,以“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择优确定中标人(下称“中选投资人”)。

以上内容将以适当方式写入《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需在2026年11月10日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战略投资人报名表(附件1)、《重整投资文件》(附件2)、意向投资人保密承诺函(附件3)、关于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承诺函(附件4),并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的还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5)、授权委托书(附件6)。上述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及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有自然人签字。

投标材料准备好后,需装进纸质档案袋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标材料时,须向管理人出示保证金缴纳记录,未按要求密封、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书,不参与评选。

2.邮寄地址:盐城市盐马路116号三楼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丁律师,电话:18921845278。

3.保证金账户,户名: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91083635511,开户行:中国银行阜宁新区支行。

五、签署投资协议

管理人将在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选投资人。战略投资人最终确定后,管理人将根据战略投资人此前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及后续谈判进度,与中选投资人签订相应《重整投资协议》。之后由管理人将《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内容列入《重整计划草案》,交由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协议》生效。若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或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投资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管理人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缴纳的300万元投资保证金。《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因中选投资人原因,不履行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或审计、评估的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资产负债等情况以相关法律文书和投资人调查情况为准。

(二)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

(三)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附件1

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

战略投资人报名表


报名人单位/自然人名称: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特别提示:相关信息、文件发送至上述电话、邮箱及地址之一的,均视为已有效送达
投资意向本单位已充分知悉并了解《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内容。本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尽职调查意向¨需要开展尽职调查,预计需要个自然日¨无需开展尽职调查
退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报名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日期:





附件2

重整投资文件


致: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投资人身份信息







二、投资人简介







三、重整投资方案






四、投资总金额

重整范围内的资产,我(单位)愿意出资元,该款项于确定中标之日起日内付清。若我方未能按上述承诺金额及承诺期限支付投资款,管理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缴纳的300万元保证金。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意向投资人保密承诺函


致: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项目(下称“本项目”)。

鉴于我方有可能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接触或获悉或使用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保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就保密义务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保密信息系指贵方、标的公司及其代表、顾问、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员工、关联公司、审计师、评估师、律师、代理人、任何其他独立承包商为本项目之目的向我方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集团内部公司、有业务或合同关系的任何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财务、技术、法务、人事、经营、管理、投资、合规等方面的信息、数据、记录、文件和资料,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报告,以及围绕本项目进行的会谈、谈判、磋商、文件起草、签署等任何项目进展信息(下称“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一)我方将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承诺并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目的;未经贵方事先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期间,或因任何原因不再参与本项目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将保密信息发布、披露、泄露、告知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为自身利益或为其他任何第三方利益利用、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二)未经贵方事先书面许可,如我方将该等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我方违反保密义务。我方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顾问、代表、代理人以及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在本项目中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函的规定,如其违反本函之任何承诺,则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除非另有约定,我方可向本单位为本项目而聘请的顾问及其代表和可能与我方联合投资的第三方的代表披露保密信息,我方将要求该等代表同意接受与本函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其违反本函之任何承诺,则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我方应第一时间将本单位已知晓、获悉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不当使用或滥用行为书面通知贵方。

三、保密期限

本承诺函项下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2年内。在前述保密期限内,本承诺函不因我方和贵方合作关系的终止、解除、中断而失效。

四、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一)我方如违反保密义务,应向贵方及/或标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贵方及/或标的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贵方或标的公司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函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对该权利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均不妨碍其他权利或继续行使其权利。

五、除外信息

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我方对于相应的保密信息不再受本保密承诺函的约束,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贵方书面许可我方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二)自本保密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任何时候,并非由于我方自身原因,该等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

(三)在没有违反任何双方之间任何协议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的前提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取了该等保密信息;

(四)应法院或仲裁庭的判决、裁定或裁决,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的决定、命令或要求,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五)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况。

六、通知

如果我方确定需要进行本承诺函第五条第(四)款的披露,我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贵方。

七、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和返还义务

贵方以有形方式披露给我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本中包含的信息、数据以及储存在计算机软件中的信息、数据)属于贵方所有。如果我方因任何原因不再就本项目与贵方进行合作,我方经贵方要求,应立即提交贵方所提供的,并由我方所占有的全部保密信息,包括其全部副本和复制件,或者确认相关信息已经销毁。

八、生效

本保密承诺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致: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下称“本项目”)。我方承诺:我方符合贵方发布的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具备的下述各项资格条件:

(一)我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我方具备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和完全履约的能力;

(三)我方接受本次招募条件,并充分认可本次招募流程;

(四)我方具备与苏民公司主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或融资能力;

(五)我方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六)我方若系境外实体或拟使用境外资金进行投资,能够自行解决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投资资格准入、外汇管制等事项;

(七)我方已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

(八)我方参与本项目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码)在本单位任职务,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注:

ü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ü单位要写全称,并加盖公安机关备案且现行有效的公章;

ü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律师证号: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下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重整战略投资人招募。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单位办理如下事宜:

1.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和其他材料,参与谈判并发表意见;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文件及其他资料;

3.处理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的其他事务;

4.其他 。

委托代理人在投资人招募过程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特此授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加盖公章)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苏民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10.17).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