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辅助服务机构竞选公告

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辅助服务机构竞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7 公 开 人: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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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辅助服务机构竞选公告

 

为依法推进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东华冀衡氨基酸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东冀肥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公开、透明、高效招募投资人,提高债权清偿率、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管理人按照2026年2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冀11破1号、3号、4号之三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民事裁定书,决定公开选聘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三家公司破产案件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全流程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东华冀衡氨基酸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东冀肥业有限公司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辅助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根据管理人指令及破产案件推进进度,为三家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提供全流程辅助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管理人梳理重整相关资产财务信息,制作符合法律规定、重整计划、切合案件实际情况的招募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

2.协助开展投资人信息挖掘与渠道拓展,通过合法合规渠道进行项目宣传推介,精准对接潜在意向投资人,并解答潜在投资人的咨询;

3.协助组织潜在投资人现场看样尽职调查,对看样过程中的疑问进行专业解答;

4.协助办理意向投资人的报名登记、资格核验及保密协议签署等手续,管理意向投资人资料;

5.协助在指定网络拍卖平台(或现场)完成公开处置活动的技术操作,实时监控竞价过程,记录竞价数据并同步反馈管理人;

6.协助办理招募成交后的标的交接手续,督促投资人按约定支付投资价款,配合管理人完成各类资产核实交割过户所需材料的办理与提交;

7.参选机构要充分了解案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同时完成管理人指派的其他与招募投资人相关的辅助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招募投资人辅助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三家公司本次委托范围内全部投资人招募辅助工作完成、管理人出具《服务终结确认书》之日止。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须具备与重整、清算、企业并购重组、投融资咨询等相关的经验,拥有招募投资人或企业并购重组服务经验和能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固定经营场地、专业服务团队及技术支持能力,熟悉破产法相关规定及投资人招募全流程操作;

(四)商业信誉良好,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参与机构或主要负责人三年内承接或负责破产清算资产处置(特别是对企业有证无证土地及政府罚没资产复杂情况处理经验)、重整投资人招募等辅助项目。

三、竞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内容:参选机构应提交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一式3份),材料清单建议如下:

1.主体方面资料:(1) 《竞选申请书》;(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服务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4) 机构简介,其中同类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成交确认书或委托方出具的履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 《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中选后将按约定签订服务协议;严格遵守破产程序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债务人及案件信息严格保密;若违反承诺和有关规定,自愿承担取消参选/中选资格及相应法律责任(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团队配置方案:包括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资质证书、同类项目服务经验等;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投资人挖掘与拓展渠道、服务流程规划、各阶段工作时限承诺、风险防控措施(如信息保密风险、投资人资格审核风险)、应急预案(如投资人退出应对、争议解决机制)等;

4.《服务费用报价方案》:明确费用计算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条件及优惠承诺,同时说明报价包含的服务范围;

5.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可附页说明具体清单)。

(二)递交方式: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同时邮寄纸质报名材料。最后报名时间以相关材料到达接收方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发生系统延误不能参选的后果自负。

(三)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2时0分。

(四)递交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黎主任 电话:0318-2083123、19832581900;

邮箱:hsajqssws@163.com;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银座大厦1603室。    

四、评选办法

(一)评审流程

第一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的资质、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取消评审资格;

第二步,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判,主要考量同类项目经验、报价合理性等;重点考量服务方案可行性。

第三步,确定中选机构。

(二)结果公示。本次竞选确定1家中选机构及3家备选机构。中选机构全面负责本项目辅助服务工作;若中选机构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管理人有权直接启动备选机构承接全部工作,备选机构需无条件配合并按本项目要求完成服务。管理人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合同,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机构超过两家将进行评审选定,报名机构只有一家将直接中选。

五、其他事项

(一)费用承担。参选机构参与本次竞选所产生的文件制作、交通、人员等全部费用,均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无论竞选结果如何,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材料真实性。参选机构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给管理人或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参选机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协议签订。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招募投资人辅助服务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管理人有权选择替补机构或重新竞选。

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北东华冀衡氨基酸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北东冀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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