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晶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安徽晶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12-30 公 开 人:安徽晶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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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3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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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晶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蚌埠市立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定远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2024)皖1125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晶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1月18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125破13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晶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提议、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定远县人民法院同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1月20日15时在定远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召开为便利债权人参会,本次会议同步采用网络形式进行。

本次会议将针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就晶睿公司的审计评估情况及管理人的调查情况进行汇报。届时管理人将向债权人发送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以及相关表决事项资料。请各位债权人高度重视本次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及时行使表决权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安徽晶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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