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01 公 开 人: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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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7-2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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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6年6月3日裁定受理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6月5日指定温县人民法院审理,温县人民法院于 2026年6月24日指定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为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 2026年7月24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三、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7月27日8时40分,在温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召开(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重要信息均会在此网站上公示。

特此通知。

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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