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云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拍卖优先购买权告知函

泰云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拍卖优先购买权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5-01-21 公 开 人:贵州泰云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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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

2024)泰云工贸破管字第01号

钟政:

贵州泰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云工贸公司或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征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遵义市分公司同意将贵州泰云工贸有限公司移送破产审查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16日作出(2024)黔0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遵义市分公司对被申请人贵州泰云工贸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黔03破16号决定书,指定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泰云工贸公司持有贵州泰云物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管理人依法履行调查、接管以及处置泰云工贸公司财产的职责,泰云工贸公司持有贵州泰云物流有限公司51%的股权(对应所有者权益240720元),拟于2025年2月15日10时至2025年2月16日10 时止 (延时除外)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paimai.jd.com/308015554公开进行第一次拍卖,以所有者权益240720元的价格起拍;第一次流拍后,以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的 70%作为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第二次流拍后,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的70%作为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第三次流拍后,以第三次拍卖起拍价的70%作为进行第四次网络拍卖。以此类推,每次调整起拍价均为上一次起拍价的70%,直至拍卖物拍卖出去为止。以最终成交价为转让金额。

请您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在上述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您行使优先购买权,请准时参加本次拍卖及流拍后的再次拍卖。

相关回复请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下列地址(其他地址与方式无

效):

快递方式:

收件人:任律师;

收件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14楼;

联系电话:18684146161。

 


 


贵州泰云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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