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要破产企业股东认缴的未到位出资额的通知

追要破产企业股东认缴的未到位出资额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0-23 公 开 人:南阳华必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浏览次数:1488次
  • 打印

追要破产企业股东认缴的未到位出资额的通知

(2025)邓美奇破管字第006号

张少俊:

2025年9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兰家斌的申请,裁定受理邓州市美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26日指定南阳华必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邓州市美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张建瑛为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对邓州市美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管理人查询结果

经管理人前往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查询显示:邓州市美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381MA45N08L7K;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少俊;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由自然人股东张少俊认缴出资额6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100%,认缴出资时间2018年8月21日;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花洲街道中洲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西南角建业森林半岛商铺19-201、19-202号;经营范围:室内外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防水保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水电暖安装工程施工;建材、家俱销售。企业工商信息显示经营状态为注销。实缴出资额0万元。

二、管理人追缴出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四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为保障广大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通知投资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本人认缴未到位的出资额缴纳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行

账户名:南阳华必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账 号:263703864977

若逾期未缴款,管理人将对你提起法律诉讼。

以上款项追回后,将作为邓州市美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

 

联系人:张建瑛  电话:13838996095

杨  炯  电话:13503870566

 

 

邓州市美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追要股东未到位出资额.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