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16小时前 公 开 人: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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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翁律师 联系方式: 1809264487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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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汤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9月26日做出(2025)陕01破申190号民事裁定,受理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太奇海洋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2日做出(2025)陕01破271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为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拟向法院申请对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并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幻太奇海洋馆成立于2015年6月,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是以海洋动物互动表演与高科技互动体验为一体,具有科普性、娱乐性的室内儿童海洋梦幻主题综合体验项目。初始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子游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海洋动物展览表演;海洋科普知识推广;水生物观赏; 生物(许可项目除外)的对外租赁、销售及相关器具的安装服务;水族馆海景维生专业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日用百货、珠宝首饰、旅游纪念品、儿童玩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幻太奇海洋馆目前饲养有百余种、共计千余尾海洋生物,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地铁8号线,进入破产程序后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经营,近两年的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关于幻太奇海洋馆的具体资产负债情况,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后通过尽调予以落实。

二、投资意向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系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到期未清偿债务诉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投资人系自然人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限制高消费。

2.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为企业重整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有能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海洋馆、动物园等行业运营经验的优先。

4.能够接受本招募公告及后续相关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5.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的,须书面明确牵头人、成员分工及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中标后不得擅自变更。

三、招募方案

1.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18时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内通过现场或EMS邮政快递邮寄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报名材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同时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18392141495@163.com。

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12层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翁律师,18092644878。

2.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以联合体报名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分别提供成员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

(6)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名人资格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予以书面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不再书面通知,并不退回报名材料。

4.投资人缴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尽调保证金。

保证金的指定接收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友谊西路支行;

账号:15402373730051。

5.尽职调查

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缴清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给予配合,尽职调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后续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仅限用于本项目投资分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意向投资人未尽调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身承担。

6.提交方案

若意向投资人决定继续参与幻太奇海洋馆重整投资的,应当于尽职调查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供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投资方式、投资数额、经营方案和履约形式等。逾期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管理人将退还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同时向前述管理人账户提交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此前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可以抵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时足额提交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投资。

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出重整投资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四、特别说明

幻太奇海洋馆所在场地的租期至2042年4月30日届满,租金依据销售报表及分成比例支付。本阶段执行的分成比例为出租人18%,执行期限至2027年4月30日,此后15年的分成比例每五年调整一次,分别为22%、26%、30%意向投资人对以上租赁合同的履行方式及约定有意向进行调整的,可在报名时书面向管理人说明。经管理人引荐、介绍与出租人另行进行友好磋商。

五、评选工作

管理人以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强为原则,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评审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确定最终中选的投资人。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完成报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保证金,则由管理人组建评审谈判小组与该投资人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谈判磋商,根据谈判结果确定其是否为适格投资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西安幻太奇梦幻海洋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投资意向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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