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虹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广西虹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3 公 开 人: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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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作出(2025)桂03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魏荣攀、林文鹏、姜博瀚对广西虹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泽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 年9月26日作出(2025)桂03破申8号决定书,指定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担任虹泽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评估虹泽公司的资产价值,经法院许可,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虹泽公司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一、虹泽公司基本情况

虹泽公司系2021年4月29日经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核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MA5QF1M55R,注册资本金98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版权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工作内容

以2025年9月19日为基准日,对虹泽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明确其资产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对虹泽公司名下的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车辆、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对外股权投资及其他动产(如有)、无形资产(如有)、其他财产性权利(如有)、负债、所有者权益(如有)等,明确所有资产的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作出评估报告;

2.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评估;

3.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价值评估(含核对相应财产清单);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专项报告等)。

5.需单独出具未售资产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明细表。

6.按照管理人(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经管理人选定并发出进场通知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正式的《评估报告》在评估机构人员进场后10日内出具(经管理人同意可延长),每逾期一日,管理人有权扣减评估费1000元;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评估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评估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法院或管理人临时决定的其他评估,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4.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四、参选机构及派出人员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并且已编入广西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专业机构库的评估机构;

2.投标机构与其指定的专业人员与债务人企业、管理人、债权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3.投标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业惩戒记录;

4.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评估经验优先;推荐投资人的评估机构在遴选时可获加分;

5.投标单位应当勤勉尽责,及时配合管理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五、报名材料

1.报价书。至少应包括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评估人员的资质、团队分工、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取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费用预算中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其他费用等应分别列明)等内容。

2.工作方案,列明主要工作及重点、难点、工作期限等,说明对以上评估要求的理解。

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执业资质证书。

5.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参与办理本案的团队名单及简历,简历重点突出本案的总负责人以及投入本案的专业人员学历、证书、房地产案件经验、破产案件经验。人员名单不一定要多,但提交的名单必须是最终办案的团队名单。一旦中标,总负责人和项目执行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均不能更换(只能更换助理),否则构成违约。

7.承诺书。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④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8.建议用PPT或WORD提供报价书,出具报价说明,并列出相应计算公式。

六、受理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8日18:00,报名方式: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1.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8:00。

2.提交一式六份纸质材料(遴选会现场开标使用),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述标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3号彰泰天街7号楼15层广西齐兴律所。

3. 联系人:郭律师;联系电话:13367738145。

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七、评选规则、程序及签约时间

参选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相关资质、过往业绩、报价、完成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请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评估机构确定后,签订评估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若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选的,则直接确定为评估机构;如有两家及以上的参选机构报名的,择优选聘。

管理人将于评选日公布最终选定结果,并在进场评估前完成签约手续(如因中选评估机构单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签约手续,管理人可以单方决定废除中选评估机构资格,并与备选评估机构签约),管理人有权直接废除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机构的参选资格。

八、特别说明

(一)因参与本次竞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二)在进行本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三)本次评估费用支付时间:费用由债务人财产支付,但由于虹泽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暂时无法确定支付费用的时间,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处理。参与本次投标的评估机构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不以未收到费用为由拒绝开展工作或出具报告。

(四)本项目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其他问题,经管理人沟通拒不调整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如出现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随时中止、变更、撤回本次选聘。本次选聘中止、变更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报名单位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广西虹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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