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第六批)

职工债权公示(第六批)

公开时间:9小时前 公 开 人: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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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已于2026年3月28日将债务人的第五批职工债权(涉及4笔报销款)依法予以公示。截至目前管理人未收到任何债权异议。

第五批职工债权公示后,管理人新收到2名员工提交材料主张欠付报销款及提成。经核查管理人确认了2笔职工债权(涉及报销款、提成),总金额为207,854.05元,详见附件1《上海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批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上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债权人如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附相关证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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