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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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胜 联系方式: 1378719677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1-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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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1日作出(2026)琼01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6年8月4日作出(2026)琼01破33号《决定书》,指定海南君言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有盈源公司”)开发建设的“长影海南环球100(一期)名人工作室项目”位于海口市长影环球100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具备整体盘活条件。为推动宜有盈源公司重整、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优化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系“长影海南环球100(一期)名人工作室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住所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以企业登记机关公示信息为准。

二、项目及主要财产情况

项目名称:长影海南环球100(一期)名人工作室项目;

项目位置: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888号(长影环球100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内);

土地:文体娱乐用地200亩(约129,195.19平方米),权属登记于宜有盈源公司名下;

在建工程:已封顶建筑物约34,626.37平方米(21#、22#、23#、24#、25#楼);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0.6,绿地率30%,车位1,743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460100201900002;

项目状态:已停工,主体结构封顶,未竣工验收;剩余二次结构、机电、装修及室外配套待建;

权利负担: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查封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情形,具体以管理人权属及权利负担调查结果为准。

以上信息、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三、负债情况

经管理人初步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宜有盈源公司破产债权总额约6.9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2.96亿元,职工债权约260万元,税收及社保债权约470万元,劣后债权约2,500万元,其余为普通债权。上述金额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及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宜有盈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所载明的宜有盈源公司及项目相关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应视为管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对宜有盈源公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收益不作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本招募公告主要用于就管理人已调查到的宜有盈源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推介,以便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了解相关资产的基本情况,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宜有盈源公司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由具备上述条件的主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本条条件,并明确牵头方及各方权利义务分工);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能提供与其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支持函;

3.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支付投资对价及项目续建资金,具备相应的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5.知悉并接受破产程序及本项目现状(含停工、权利负担、账簿资料不完整等情形),自愿承担相应投资风险,不得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撤销或变更投资承诺。

6. 因本案在破产清算期间,本次招募投资人的投资报价不得低于1.5亿元。

7.本轮招募为意向招募,为充分发掘宜有盈源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将视情况并报请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再次启动新一轮招募。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1.具有文旅地产、产业园区、影视文化基地或停工项目盘活的成功开发运营经验的;

2.具有海南省内项目开发运营经验或与海南自贸港文旅产业协同的产业资源导入能力的;

3.具有国企、上市公司背景或获得政策性资金、纾困基金支持的;

4.承诺优先聘用原在册职工、妥善安置职工并配合解决社保欠缴问题的。

(三)禁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募: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2.近三年内曾在破产程序中被取消投资人资格或未按投资协议履约的;

3.与债务人、出资人存在恶意串通、利益输送可能,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情形。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11月8日17时前向管理人报名,并向管理人共管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逾期报名或未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资意向书》及报名表,格式不限,但需载明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投资事宜,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3.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支持函;

5.无失信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结果);

6.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机构决议原件;

7.两家或两家以上主体联合报名的,须提供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声明,并明确牵头方及各方权利义务分工。

管理人自收到完整报名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审查意见。

(二)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后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将在可控范围内提供资产、债权、诉讼等资料,并配合现场踏勘。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宜有盈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尽调期限为20—30日;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尽调期满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同步缴纳履约保证金(投资对价的10%—20%,可由已缴尽调保证金折抵)。《重整投资方案》应至少载明:

1.投资报价:投资总对价及构成、支付节点与支付方式(一次性或分期)、资金来源说明;

2.续建方案:续建范围、工程造价估算、建设时序、竣工交付时间表(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施工组织安排;

3.资金安排:自有资金与融资安排、资金监管共管方案、现金流测算;

4.开发运营方案:项目业态定位、租售策略、产业导入计划、运营团队配置;

5.债权清偿支持方案:对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及普通债权清偿安排的支持与承诺;

6.职工安置承诺:原在册职工聘用或安置方案;

7.其他:投资人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拟投入的项目团队、履约保障措施、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接受声明等。

(四)评审遴选与协议签署

评审委员会由管理人主导,债权人委员会代表(或债权人代表)、行业专家及法院指定人员(如有)参加,在人民法院监督下按预定标准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竞争性谈判或多轮报价,确定正式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评审结果报人民法院备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确认后生效。

管理人将与正式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由投资人协助管理人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正式投资人退出或被取消资格的,由备选投资人递补。

(五)保证金的退还与转换

1.未成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所缴尽调保证金,于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正式投资人所缴保证金,于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等额重整投资价款(或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处理);

3.投资人无正当理由退出、拒绝签约、未按期支付投资款或虚假申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转而确定备选投资人,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利。

七、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为停工在建工程,存在资产减值、造价超支、市场波动、规划调整、权利负担解除不确定等投资风险;

2.因债务人相关人员未完整移交账簿资料,资产与负债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结果及审计、评估结论为准,意向投资人应充分尽调并自行判断;

3.管理人已披露及后续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管理人依法尽到披露义务后,投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应将上述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的电子版发送管理人邮箱,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给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使用专门的文件袋予以密封,文件袋密封处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联系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517号乾坤吉祥花园2—1703A;李坤(15116170308)、李胜(13797196777);Email:811727655@qq.com。

保证金缴存账户信息:

名  称: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凤翔支行

账  号:1025 6729 0000 0164

汇款时请注明“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尽调保证金”,并于缴款后3日内将缴款凭证送达或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欢迎有资金实力和文旅产业开发运营能力的单位及个人积极报名。

特此公告。



宜有盈源(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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