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120m³干红发酵设备(120吨储罐,共10台)的拍卖公告

关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120m³干红发酵设备(120吨储罐,共10台)的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16 公 开 人: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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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120m³干红发酵设备(120吨储罐,共10台)的拍卖公告

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24日10时起至2026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对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标的物简介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芦花台北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厂区的120m³干红发酵设备(120吨储罐)共10台,权利人为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院内露天安装和存放。

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瑞恒分公司对贺麓公司破产清算所涉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5)第YCV1147号],评估总价值为6,768,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柒拾陆万捌仟元整),其中固定资产-机械设备中序号10“120m³干红发酵设备”[规格型号:120吨储罐,生产厂家:浙江章达轻工机械厂,数量15台,购置时间2012/5/31,启用时间2012/5/31]的评估价值为428400元,单价为人民币28560元/台(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

(二)瑕疵情况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贺麓公司厂区露天存放的120m³干红发酵设备(120吨储罐),共10台,整体拍卖。

2.拍卖标的物无原始采购合同、票据、无内外标及其他资料,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真伪、瑕疵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特别说明

1.上述瑕疵只是管理人暂时知晓的部分,可能存在其他显性或隐性瑕疵或缺陷,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现状等涉及本次拍卖标的的全部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判断。

2.标的物的状况以交付现场状况为准。

3.标的物移交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储罐的拆卸、装载、运输等,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请竞拍前充分考虑拆卸、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4.因标的物拆卸施工存在安全风险,买受人开始施工前需与管理人签订《安全责任协议》(详见公告附件)并按约定交纳保证金。

5.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三日(工作时间)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二、拍卖价格、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单位:人民币)

起拍价:285,6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

竞拍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增价幅度: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看样

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前一日止(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管理人在上述期间对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解答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有意看样者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有意看样的自然人须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代理人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活动,但须在竞拍前三日(工作时间)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及委托代理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

3.如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委托代理条件,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不具备拍卖标的经营资质或资格仍参加竞买的,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标的物接收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按照买受人悔拍的处理规则处理。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三日(工作时间)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管理人确认其优先购买权资格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如无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如无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如无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保证金和拍卖成交价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锁定该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作为竞拍人应交纳的竞拍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解锁,竞拍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取费标准和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等费用,具体费用名称、金额和时间由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确定。在买受人支付平台相关费用后,竞拍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3.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用以充抵拍卖成交价款,在扣除竞拍保证金后剩余的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654254601,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行号:305871000007】,支付用途中注明“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拍卖成交价款”。

4.买受人逾期支付软件服务费、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按照买受人悔拍规则处理。

5.特别说明: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竞拍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金额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竞拍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价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自行查询,可参考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成交手续办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阿里资产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但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而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派胜云天商务大厦23楼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处签署管理人确定的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与管理人办理完毕拍卖标的物接收手续。如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状况均以实际移交时为准,买受人对此完全认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标的物存在缺陷、标的物权利争议或瑕疵、第三方纠纷或争议、数量、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引发的一切责任,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买受人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卸、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标的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卸、装载、运输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逾期签署或明确表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按照买受人悔拍的处理规则处理。

6.买受人逾期不办理接收手续,经管理人催告后仍不办理接收手续的,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买受人已接收拍卖标的物,此后拍卖标的物发生的损毁、灭失等所有风险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提,并承担与拍卖标的相关的全部税费等全部费用,管理人给予相应的协助。

十、拍卖标的物相关税费的承担

1.本次拍卖最终交易价款为管理人净得价款,一切与拍卖标的相关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印花税等税金)和费用(拍卖软件服务费、佣金、各类手续费、灌装费、运输费等拍卖标的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2.拍卖软件服务费、佣金(如有)等费用,由买受人根据《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支付,具体金额按照竞买的系统成交价计收,已收取费用不予退还。

3.其他未明确拍卖标的物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悔拍的处理规则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财产。竞拍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的买受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卖的,原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程序的撤回、中止及终结

1.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活动,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当拍卖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直接做出拍卖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

(2)在拍卖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3.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情况,了解标的现状、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交纳竞拍保证金,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及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接收标的物、办理权属证照的登记变更并承担产生的相关税费等。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建议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亲自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到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实地看样、取样检测,自行核查拍卖标的物状况,并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无论竞买人是否现场看样、取样检测,均视为竞买人完全知晓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并已经接受了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以及管理人对该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的全部介绍内容,且自愿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税费等,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问题、外观、资料的完整性等拍卖标的存在的问题不作任何保证,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资料、评估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认真调查、研究,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本标的实物及权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已知及未知的任何瑕疵、责任自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所披露的拍卖标的的现状、瑕疵情况、权属争议、税费承担、权属变更等内容,仅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及拍卖成交价款,建议竞买人理性参拍。

以上《拍卖公告》,敬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根据实际情况理性参拍。如竞买人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拍卖公告》内容全部知悉、理解和接受。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报名咨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派胜云天商务大厦23楼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管理人联系人:毛巧凤律师18795317617;杨小龙律师18709508865

监督电话: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杨远慧法官  0951-6922313

    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买受人)

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储罐拆除施工安全,保持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

二.施工时间:2026年X月X日至2026年X月X日

三.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本项目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指派           XX(联系电话XX)为现场代表,是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依据施工内容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安排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所需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其他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不得私自拆卸消防设施、私接消防用电,施工中不得私自更改、连接电气线路【特别说明:公司厂区内未通电,施工过程中如需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安全】。

3、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4、施工所需车辆、机械进入厂区,车速不大于 5km/h,并统一停放。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他人擅自操作使用机械设备。

5、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护措施。焊工、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6、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四.安全保证金:乙方开始施工前,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安全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否则不得进场施工。施工完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五.责任承担:

1.甲方发现现场有违章施工时,有权立即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2.施工中因乙方或乙方安排人员违章操作、拒不服从甲方安排以及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而造成施工期间发生任何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被处罚或垫付赔偿费用、以及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本《安全责任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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