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续建投资人公告

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续建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30 公 开 人:广西行于思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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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杰 联系方式: 1887770003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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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续建投资人公告

(2024)汇丰隆破管字第34号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洁申请,于2024年6月20日裁定受理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10日指定广西行于思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发掘债务人资产的市场价值,管理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697456536

成立日期:2008年2月2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

股东:黄锡红(99.3750%)、甘金兰(0.6250%)

登记机关: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半岛别墅山庄A25号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外)、砂石、五金交电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续建工程基本情况:

案涉工程名为锦葫小区一期工程,位于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长福路6号。占地面积7798.73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7951.16平方米,机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地上26层,地下1层,已封顶,但是后续装饰装修工程没有完成。续建投资人应当全额垫资完成后续建设至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标准(具体情况以项目现状为准)。

三、现场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前往现场调查的,需在本公告报名截止之日前(工作日)联系管理人负责人陈杰(联系电话:18877700037),并缴纳诚意保证金30万元后,由管理人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现场调查。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无行政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特别说明:本次招募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4、续建意向投资人接受全额垫资施工。

(二)报名材料

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投资人应明确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意向。

2、承诺书:投资人应承诺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服从管理人的后续工作安排、诚信参与报名及竞价、依法文明竞争等事项。

3、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4、授权委托材料:投资人如委托他人代办,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名称、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5、送达地址确认书:投资人应明确其送达地址、联系电话、指定收件人。因不明确而导致管理人无法送达文书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投资人简介:投资人应简要介绍其经营领域、专业资质、从业经历、投资案例等内容。

7、投资方案:投资方案需明确投资方式、金额、时间等事项。

以上报名材料格式由投资人自拟,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如管理人认为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投资人一次性补正。投资人不补正或者补充材料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投资人还可以提交以下辅助材料:

1、投资案例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资人成功投资的案例材料,如中标通知、投资合同等。

2、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能证明实力的材料。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17:00止。

特别说明:若邮寄报名材料的,由投资人自行预估邮件送达管理人的时间不能晚于2025年10月16日17:00。否则,管理人有权拒收。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信息港四号楼1406,负责人陈杰,联系电话:18877700037。

(五)诚意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交纳人民币三十万元(¥300,000.00元)的意向投资诚意保证金。交纳诚意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需要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缴纳诚意保证金或未签订《保密协议》的,管理人不提供材料。如投资人无需管理人配合尽调工作的,可不缴纳诚意保证金。

保证金应当支付至管理人专用账户(开户名: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505016048560000152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明秀路西路支行)。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或虽按要求提交投资文件但未被确定为续建投资人的,其缴纳的诚意保证金则无息退还;因债权人会议决定或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债务人不能进行重整的,管理人将所有诚意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续建意向投资人的选择

管理人将对完成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要求且足额交纳诚意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发出资格入围通知书。

管理人将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择优选择续建投资人。

六、其他事项

(一)具体竞选续建投资人的方式和时间,管理人另行通知已有效报名且向管理人报送了续建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

(二)在正式竞选续建投资人时,管理人将会要求意向投资人限期交纳履约保证金不少于人民币贰佰万元(该保证金额度可能会根据资产评估价上调)。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

(三)管理人有权撤回或终止本次招募、有权视情况修改本招募公告的部分内容,投资人不得提出异议。

(四)本招募公告的性质为要约邀请。

(五)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不得做恶意解读。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南宁市汇丰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2025092401(34号文)招募投资人公告(2).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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