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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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0日作出(2026)豫02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6月22日作出(2026)豫0223破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童振峰。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你/你单位应在2026年8月5日前,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向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福聚路西段16号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右侧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475500;联系人:王律师 1338378744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8月17日下午三点召开,地点尉氏县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通知。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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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_20260624213442.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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