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铜河精密模具(常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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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河精密模具(常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6)铜河破管字第25号

铜河精密模具(常州)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铜河精密模具(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河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9月3日以非现场、书面方式召开。经统计,本案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7,181,631.54元(其中,税收债权98,848.61元、普通债权7,082,782.93元;劣后债权583,804.49元不享有表决权),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0户。管理人发出表决票10张,截至2026年9月3日17:00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出席(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9户,占有表决权债权总户数的9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2,291,066.79元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31.90%,不足二分之一。因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未按期提交表决票、未出席本次会议,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8.10%)未能参与表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四项议案均未达到决议通过的债权额条件,《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草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管理人报酬方案(草案)》均未通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为依法重新审议并表决上述事项,保障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和表决权,推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管理人提议并报经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同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为此,特通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以下事项:

1.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5日;

2.召开方式:以非现场、书面方式召开。管理人组建债权人微信群,作为会议资料的送达渠道及各债权人提交书面表决票的回收渠道;

3.会议议程:审议《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草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审议,并非债权人会议的法定职权,故《管理人报酬方案》不再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实际取酬时报人民法院批准后办理)。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通过微信送达给全体债权人。请各债权人填写表决票并签字或盖章后,通过邮寄或微信于2026年10月15日17:00前提交给管理人;逾期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未参与本次表决。管理人经统计后于2026年10月18日前向全体债权人报告会议表决结果。

管理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武青北路5号金隆大厦三楼江苏金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潘律师(13813672238)。

铜河精密模具(常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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