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亚太竹园项目销售团队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亚太竹园项目销售团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4 公 开 人:甘肃杰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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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亚太竹园项目销售团队的

公告

 

(2025)亚太地产重整(函告)第26号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5日作出(2025)甘01破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债务人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地产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2025)甘01破2号决定书,指定甘肃杰隆律师事务所担任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亚太竹园项目已于2025年7月18日复工续建,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房条件。为加快亚太竹园项目的施工进展,确保破产重整工作顺利推进,依法保障拆迁户、购房人、债权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和法院的工作指导,管理人现公开选聘亚太竹园项目的销售团队,具体选聘事项如下:

一、亚太地产公司基本情况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710397591K;法定代表人:冯玥;注册资本:10000万元;登记机关: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自1999年3月29日至2039年3月28日;股东: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朱宗宝持股25%、俞金花持股5%;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53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亚太竹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亚太·竹园。

2.项目位置:兰州市城关区盐场片区B410#规划路以东,T420#规划路以南,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183号,项目各项规划建设施工手续均齐备,是政府支持和要求完成的重点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手续: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项目规划情况:亚太竹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78.9㎡(约合20.21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7470.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208.80㎡,地下建筑面积28261.37㎡;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住宅楼22866.37㎡,2#服务型公寓楼11553.8㎡,3#综合住宅楼14788.63㎡,1#、2#、3#楼地下建筑面积28261.37㎡。

5.项目预售许可证取得情况:亚太竹园项目1#综合住宅楼于2021年1月22日取得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编号:兰住建商预字〔2021〕第009号,证载总面积为22106.70㎡,其中:住宅167套,面积19838.46㎡,营业2268.24㎡。根据预售许可证记载“其中7套887.84㎡的住宅为预留的拆迁安置用房,不在本证预售范围”。项目2#、3#楼因涉及破产重整前的诉讼查封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管理人已于2025年8月中旬申请解除查封冻结,目前项目2#、3#楼正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

6.项目建设进度:截止目前,亚太竹园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1#楼外墙抹灰完、保温板粘贴完、二遍砂浆完,头遍腻子1/2完,4-33层内墙抹灰完,4-17层楼梯踏步抹灰完,防火门安装完,电梯已订货,安装同步。2#楼1-12层砌体完,内墙抹灰样板完,门窗加工完成,正压送风风管安装完,1-7层电气工程二次预埋完,电梯、扶梯已订货。3#楼砌体完,抹灰样板完,门窗加工完成,正压送风风管安装完,电气工程二次预埋完,电梯已订货。地下车库完成砌体一层。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房条件。具体工程形象进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三、亚太竹园可售资产范围

1.亚太竹园项目除依照破产重整程序向经依法确认的拆迁户、购房人交付的房屋外(交房前需要缴清尾款),剩余住宅、公寓、商业、地下车位均属于可对外销售资产。经管理人初步核查,亚太竹园项目未售住宅9991.05㎡、未售公寓1819.74㎡,未售商业7250.15㎡,未售车位470个,具体剩余未售资产以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2.已网签销售、非网签销售、已签署认购书、已缴纳意向金的购房人存在未缴清尾款的情况,对选择退房或未按照管理人要求缴清尾款视为退房的,房源释放后可增加可售房源。

3.可售资产范围具体依照取得的预售许可证和管理人提供确认的可售房源为准。

四、选聘销售团队要求

(一)参选方资质要求

1.参选方需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3年以上的公司或公司授权的注册成立3年以上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公司简介,不接受个人作为参选方。

2.参选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房地产经纪或房地产营销代理等相关内容,或取得相关业务许可资质。

3.参选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参选方及从业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代表性业绩要求

1.参选方近3-5年内需具备同类项目的操盘经验,且该经验需与亚太竹园项目的业态相匹配。

2.参选方需提供2-3个代表性案例,案例应包含项目规模(建筑面积、货值)、代理周期、销售及招商达成率(例如去化率≥80%)、客户满意度等关键数据,并附合同关键页及成果证明文件。

(三)营销方案要求

由参选方自行制定营销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与策略:需结合项目的区位、客群、竞品情况,提出清晰明确的市场定位以及差异化的营销思路。

2.销售目标与计划:明确代理期内的销售套数、面积、金额等预期目标,以及分阶段(开盘前、强销期、尾盘期)的执行计划。

3.渠道与推广方案:阐述线上(新媒体、房产平台)、线下(案场、拓客、活动)渠道的组合策略。

4.客户服务体系:涵盖客户接待、认购转化、售后跟进等全流程的服务标准,以及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5.销售定价建议:需要结合亚太竹园项目的区位、业态、客群等情况,针对住宅、公寓、商业、地下车位分别提出销售定价建议和销售节奏安排建议。

(四)团队配置要求

1.核心团队(项目总负责人、销售经理、策划经理等)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经验且有同类项目操盘经历。

2.团队人员稳定,明确人员更换流程及替补人员资质要求,避免核心人员频繁变动影响项目销售工作。

(五)服务范围与履约保障

1.服务范围:包含市场调研、策划推广、销售执行(含案场管理、客户接待、认购签约等)、客户关系维护、数据汇报(如周/月销售报表)等具体服务内容。

2.履约保障:需严格执行政府和法院对亚太竹园项目复工续建销售工作的要求,并落实服务合同的责任与义务,接受相关工作监督。参选方需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同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数额。

3.保密要求:承诺对项目核心数据(如:定价策略、销售底价、客户信息)的保密,避免信息泄露。

(六)报价与费用结算要求

1.报价形式:可采用“月度基础服务费(包括团队管理成本、策划推广方案设计、物料制作、新媒体运营等费用)+销售佣金点位”的组合模式,或者采用销售佣金点位报价模式(需明确单价及计算依据),或者提出符合市场惯例的其他计价方式。

2.费用结算:说明结算周期(如月结、季度结或其他)和结算节点、结算比例等。

3.参选方需要明确说明是否同意以房屋抵顶销售佣金的方式进行结算。

4.报价应符合市场惯例,报价应明确透明,报价应为含税价(需说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除按照报价计取销售费用外,不存在隐藏费用,期间不另增加费用,并附详细的费用计划支出说明。

5.报价应实际合理,根据意向参选方提交报名材料情况,将可能不再组织二次报价。

(七)其他相关内容

意向参选方认为与本次选聘相关的条件和优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需要补充的相关内容,作为报名材料的组成部分。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资料提交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参选方需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名材料不限定格式,由参选方自行拟定制作,报名材料至少需要包括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内容。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2.意向参选方在准备报名材料的同时,应自行扫码下载本公告末尾的附加文件(报名承诺书、保密承诺书),签字盖章后编至报名材料封面/目录后首页。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18:00时止,公告期内工作日均可报名。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单方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均可,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3.报名地址/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5楼,邮箱:YTDCCZ20250605@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律师18100949569、张律师18394510912

(三)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意向参选方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参选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意向参选方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该意向参选方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2.竞争磋商:管理人在收到意向参选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方案后,将在政府和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区级保交房专班、共益债投资人、相关债权人、利害关系人与符合条件的意向参选方进行竞争磋商,管理人将评选情况报请政府和法院,在批准后确定亚太竹园项目销售团队。

3.签署协议:亚太竹园项目销售团队确定后由管理人代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具体事项以协议约定为准。

六、特别说明

1.为最大限度鼓励和便于符合条件的意向参选方报名,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和报名保证金,但选定的销售团队在签署服务协议后同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除外。

2.意向参选方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但无需缴纳保密保证金。如有意向参选方违反保密承诺的,则管理人有权追究意向参选方的法律责任,届时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和追偿费用均由违反保密承诺的意向参选方承担。

3.选聘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通知选定的参选方。管理人无义务对落选的意向参选方说明理由,参与本次报名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各意向参选方自行承担。

4.各意向参选方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意向参选方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影响本次选聘的,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根据意向参选方报名情况,或出现影响本项目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根据政府或法院提出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可以延长报名时间、中止或撤回本次选聘公告。本次选聘公告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参选方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6.意向参选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正常选聘竞争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排挤其他选聘参与者。

7.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8.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选聘公告附件

附件1:报名承诺书

附件2: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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