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四批)

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四批)

公开时间:2026-09-01 公 开 人: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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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四批)

(2026)深兰公司破管字第8-4号

各位职工债权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7日作出(2026)沪0115破1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2日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债务人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第三批职工债权公示期间,管理人收到职工及债务人的针对第三批职工债权确认情况提出的异议5份。同时,管理人收到1名职工的补充提交的职工债权资料,管理人进行补充审查。现将经异议复核调整后的职工债权,以及补充审查形成的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第四次公示。第四批公示的职工债权人6人,职工债权金额为2,163,741.07元,其中欠薪及经济补偿金1,887,181.07元,欠付公积金276,560.00元。

具体详见附件1: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四批)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职工债权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未提出异议或职工、债务人提出异议后,管理人经核查不予解释或调整的,视为该部分职工债权已经公示确认,该部分职工债权人数97人,确认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为21,329,329.16元,其中欠薪及经济补偿金19,507,976.63元,欠付公积金1,490,754.00元,2025年7月-2026年5月债务人欠付的社保个人部分,金额合计为330,598.53元。

具体详见附件2:经公示确认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已审查确认的职工债权(含审查结果为确认和不予确认)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年9月4日18时止。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将在规定期间内予以答复。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劳动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书面异议请发送邮件至:sljqrglr@163.com。书面异议须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异议内容、计算方式、法律依据。


特别说明:本次公示所列职工债权为债务人应付职工的债权数额,该债权数额不再从中计扣个人所得税,对应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由债务人财产另行负担,管理人完成个人所得税估计后,将该部分税款确认为与职工债权同一清偿顺位的债权,一并纳入破产财产分配,职工按照本公示载明的债权数额受领分配款项,但个人所得税支付以实际纳税申报为准。

特此公示。

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1日

附件:

1.深兰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四批);

2.经公示确认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6楼;联系人:黄仕宇,联系电话:15001852954。

附件

8-4.职工债权公示(第四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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