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委托运营方的公告

关于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委托运营方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3 公 开 人: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73次
联系人: 蒋律师 联系方式: 1890951431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31 17:00
  • 打印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根据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2月11日作出(2026)宁02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畅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6)宁0221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有效盘活债务人核心资产,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与债权人清偿率最大化,推动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路径实现脱困重生,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委托第三方恢复生产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管理人在平罗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环畅公司的委托运营方,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环畅公司于2018年9月4日经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设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期限为长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李晓梅,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包括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染料制造与销售等(不含许可类危险化学品)。

公司已建成年产1500吨邻甲基苯氧乙酸生产线、年产3000吨硫化促进剂DM生产线和年产12500吨硫化促进剂NS生产线。因市场持续低迷、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自2024年下半年至今处于停产停业状态。

截至2026年2月11日,环畅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75,221,590.61元,负债总额为220,386,222.05元,所有者权益为-45,164,631.44元,资产负债率为125.78%。资产市场价值约1.08亿元,清算价值约6540万元(以上数据为初步审计、评估结果,仅供意向方参考)。

二、委托运营模式

管理人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具有运营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方”),在管理人监督下,全面负责环畅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具体模式如下:

(一)资产托管:运营方在管理人监督下,对环畅公司核心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托管运营。

(二)风险隔离:运营方不承接环畅公司任何历史债务、欠税、担保及未决纠纷。

(三)资金投入:运营方全额垫付启动、恢复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含设备检修、原材料采购、人员薪酬、水电费、运营新产生的税费等)。

(四)履约保障:运营方须缴纳运营履约保证金,并为托管资产购买足额保险。

(五)收益分配:运营期间产生的收入,拟按以下顺序逐级分配:

第一顺序,优先支付运营期间应缴纳的税费后,全额返还运营方垫付的资金。

第二顺序,提取第一顺序余额的一定比例,纳入破产财产,专项用于清偿债务人职工债权。

第三顺序,提取第二顺序余额的合理比例作为运营方报酬。

第四顺序,剩余部分提存作为偿债准备金,纳入破产财产,用于支付破产费用、补充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

具体分配比例在磋商阶段确定。

(六)期限与衔接

委托运营初始期限为6个月。如重整程序需要,经管理人报请法院同意后可延长,每次延长不超过3个月。运营方享有后续重整程序中的优先投资权或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运营期间垫付的资金及应得的报酬,可按届时有效的方案转为重整投资款。

(七)提前终止

委托运营在以下情形下提前终止: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法院宣告破产,或运营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二、运营方基本条件

意向运营方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拥有与债务人主营业务相匹配的产业运营管理经验,具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能力,承诺承担运营期间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3、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够缴纳不低于600万元的运营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支付恢复生产运营所需的全部流动资金;

4、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用工方案,承诺优先聘用原环畅公司熟练工人。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5月31日17:00

(二)报名材料

意向运营方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密封):

报名意向书:格式自拟,应载明意向方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行业资质、核心团队、资产负债、初步运营思路等;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函:针对本公告第三条“运营方基本条件”所列事项逐一作出承诺。

特别说明:报名材料需加盖运营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装订成册,密封袋上注明运营方名称。

(三)报名方式

意向运营方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或邮政EMS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同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为非要约文件,仅用于向社会公开招募委托运营方,不构成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与保证。

2.意向运营方提交报名材料并参与本次招募,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理解并接受债务人的全部资产现状、负债情况、经营状况、潜在瑕疵与法律风险,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规则与要求,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在平罗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有权根据案件审理进展及重整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延长、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意向运营方报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前述可能的变化,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五楼,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联系人:蒋律师 18909514317,周律师 13995186888

邮箱:125494545@qq.com

                       

                    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招募委托运营方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