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1小时前 公 开 人: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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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经理 联系方式: 13912500499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1-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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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亭湖法院)于2026年6月30日根据常州博锐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6)苏090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其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14日作出(2026)苏0902破5号决定书,指定盐城山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为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卡其星公司价值,提高债权人清偿率,打造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在亭湖法院的监督下,卡其星公司管理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卡其星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MAC4YKGX4R
2住所地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三尖居委会二组2幢、3幢、4幢、5幢(8)
3法定代表人夏扣林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结构江苏久茂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1%、盐城朴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75%、盐城鑫祺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0.25%
7经营期限2022-11-29至无固定期限
8登记状态存续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卡其星公司是一家集设计、制造、加工高端铝制产品于一体的全制程精密机械制造企业,厂区占地74.5亩,拥有冲压车间、CNC车间、阳极氧化车间、组装车间在内的32,697.00平方米厂房(厂房系租赁),主要从事3C精密结构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结构件的制造、加工。

卡其星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盐城市企业技术中心、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盐城市高新技术产品企业。

(二)资产和负债情况

卡其星公司的固定资产从类别上主要分为机械设备、其他设备、办公设备、装饰装修、存货和半成品等资产,包括台群精机T-500S钻铣加工中心、阳极全自动线、智能bonding线、流水线等,分布于CNC车间、阳极车间、组装车间、冲压车间等,根据盐城市荣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鉴定意见书,以2026年9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卡其星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917.26万元。除上述资产外,卡其星公司还拥有1项排污许可证,2项注册商标,5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项),1项美术作品著作权,1项已备案域名,4项管理体系认证。

截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共有150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76,251,522.76元,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31,166,364.02元。

(三)企业优势

1、市场优势

卡其星公司此前为联想、华硕、京东方等国内外大型电子设备生产商的供应商。上述电子设备生产商对供应商的生产资质、管理体系、资金实力、质控水平要求较为严格,且业务合作相对稳定,一般的供应商难以入库。卡其星公司所拥有的供应商生产资质属于稀缺的行业准入资质,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卡其星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完善的销售渠道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重要入口,而稳定的客户群体能够为卡其星公司提供持续的订单和收入。

2、产能优势

卡其星公司拥有全制程产业链以及配套的机器设备、生产工艺。全制程产业链涵盖了从原材料加工到成品组装的各个环节,有效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极大降低交易成本,还便于企业全程把控产品质量、整合内部的供应链资源。卡其星公司在重整成功后,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3、资质优势

排污许可证是阳极氧化生产的前提条件。卡其星公司拥有盐城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编号为 91320902MAC4YKGX4R001U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8年11月26日。同时,卡其星公司设计有300~400吨/天的污水监测及处理设备。近年来,各地环保要求逐年提高,排污许可的指标获取难度较高,卡其星公司的排污许可资质及配套设施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关键与前提。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意向投资人在产业、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并借助卡其星公司现有资质,扩大企业经营价值,互惠共赢。

三、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评估、债权确认、资产现状等情况,或需对卡其星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三)管理人对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予以保密;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不符合条件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延长招募期限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对卡其星公司资产等所作的说明等,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前务必仔细审查卡其星公司资产等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卡其星公司资产等实际情况,了解卡其星公司资产所在地的产业导向,并请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及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卡其星公司资产等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意向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卡其星公司资产等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本次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由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享有。

四、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与本次重整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书面说明各自的分工并声明联合体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牵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若牵头投资人退出重整投资人招募,将视为该联合体整体退出重整投资人招募;

(四)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五)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六)意向投资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

账 号:4728 4500 0178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对卡其星公司有战略投资意向并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报名期限截至2026年11月18日18:00前。报名时需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管理人邮箱。公司有权在管理人和法院的指导、监督下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期限届满后的报名材料或延长报名期限。

1、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以及与经营计划有关的相关行业及上下游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等;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5)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资质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6)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重整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7)意向投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8)若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应该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注: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如重整投资⼈为联合体的,应共同出具报名材料,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在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联合体牵头投资⼈负责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11月18日前按本公告要求向卡其星公司管理人邮寄提交报名文件(一式三份),同时将报名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报名文件接收地址:徐经理,13912500499,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东厦A508,管理人收件电子邮箱:491851259@qq.com)。

除上述内容外,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名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报名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按照招募公告向管理人送达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卡其星公司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其符合报名条件。


(三)开展尽调事宜

通过初步审查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卡其星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自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算,但最迟应在 2026年11月18日之前结束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意向投资人的是,尽职调查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招募报名截止时间,即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尽职调查,希望意向投资人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和缴纳履约保证金

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应在不晚于2026年11月2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重整意向投资方案》以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0.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逾期未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或者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只要已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卡其星公司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产、经营场地权属、应收应付、环保排污资质、企业认证资质、涉诉案件等影响投资人决策的全部信息)。

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

账 号:4728 4500 0178

《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的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2、简要说明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应符合卡其星公司所在地区的区域规划和产业政策;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包含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

《重整意向投资方案》纸质版应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骑缝章,书面寄送或当面送达管理人处,同时将上述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接收地址:徐经理,13912500499,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东厦A508,管理人收件电子邮箱:491851259@qq.com)。

(五)意向投资人遴选

管理人将以合法、合规、合适为基本原则,择优选定初步意向投资人。遴选标准和程序由管理人另行确定,遴选时间和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六)确定意向投资人的流程

择优选定初步意向投资人结束后,管理人将《重整意向投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通过且经法院裁定批准该方案后,意向投资人方可成为本案最终重整投资人。

(七)签署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最终确定后,管理人将依据意向投资人之前提供的投资方案与意向投资人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

意向投资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入围后续评选轮次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退还及转换

1、若在本招募公告要求的《重整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内,意向投资人未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则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在《重整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按照原路无息退还至意向投资人。

2、对于已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但最终未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确定结果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对于最终的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和履约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4、本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后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拖延履行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按协议约定期限完成出资到位义务等),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包括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没收的前述全部报名和履约保证金以及两者产生的利息将作为卡其星公司财产依法用于向债权人分配。管理人将在亭湖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或放弃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卡其星公司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厂房租赁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了解报名资格、委托代理、保证金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招募。

2、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支付保证金但应确保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对彼此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本次招募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卡其星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卡其星公司资产股权、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审慎参与招募。

4、本次招募的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的进度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法院另有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中断、延长招募期限或调整招募条件,管理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5、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若因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6、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及管理人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机构参与,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管理人问询。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东厦A508,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13912500499,管理人邮箱:491851259@qq.com。

江苏卡其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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