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06 公 开 人: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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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6-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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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人民法院根据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9 日裁定受理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 年5 月6 日指定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为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管理人。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 年6 月5 日前,向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独山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联系人:陈博;联

系电话:13937755511)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南阳泽佳电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卧龙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 年6 月8 日上午9 时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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