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6-03-10 公 开 人:邹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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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

作废声明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裁定受理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1028日指定湖南百杰律师事务所担任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管理人履行接管职责。现未能接管到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3MA4PN42D2X)印章、营业执照。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营业执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

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各类印章)、营业执照(正、副本)自2026年3月9日起作废,因上述作废印章、营业执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管理人无关。对于2026年3月9日前形成的法律关系,须管理人确认后方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株洲杰宇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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