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702破16号债权申报公告

(2025)湘0702破16号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2 公 开 人:湖南信和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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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常 德 市 武 陵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5)湘0702破16号

 

本院根据贾志华的申请,裁定受理常德市积木家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信和康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管理人。常德市积木家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5日前向常德市积木家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楠沙社区紫缘路130号(东城名苑2栋201号);邮编:415000;联系人:孙女士、毛女士;联系电话:19007360576、19007360589。(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常德市积木家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常德市积木家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委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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