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金桥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濮阳市金桥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31 公 开 人:濮阳市金桥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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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4-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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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金桥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5年8月12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9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濮阳市金桥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物业)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2025)豫09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濮水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本案管理人。

现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濮阳市华龙区任丘路与丽都路交叉口西南角(濮阳义乌小商品城7号门对面)海盈精品酒店6楼,召开本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濮阳市金桥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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