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安徽省桦荣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6次
  • 打印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皖1203破1号


本院于2026年10月29日裁定受理安徽省桦荣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适用简化程序审理,并指定安徽宜商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省桦荣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省桦荣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2月7日前向安徽省桦荣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润河路阜阳华润中心B座16楼;联系人:夏雷15855589102、吴潇潇1885580053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省桦荣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2月9日上午9时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1.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